日前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,因销售误导、编制虚假方案套取费用、强制搭售,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(下称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)被警告并罚款43万元,11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罚。
因对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编制虚假方案套取费用负有责任,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部门经理牟宏宜被警告,并罚款4万元。
因对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销售误导负有责任,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营销部部门经理丁涛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销售人员谷慧娜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销售人员李树云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销售人王海霞(员)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代理制销售人员姜磊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代理制千销售人员王菁彦、时任泰康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代理制销千售人员丁海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万销售人员庄园园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销售人员李川川、时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新业务部劳动合同制销售人员董妍共10人均被警告,且合计罚款18.1万元。
柒财经注意到,泰康人寿旗下分支机构本月内频收罚单。11月6日,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,泰康人寿泰康人寿云南分公司被罚37万元;11月10日,同样因上述违法行为,泰康人寿云南玉溪中支被责令整改,并罚款1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