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0日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,因给予投保人、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,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(下称泰康养老晋城中支)被责任整改,并罚款5万元。
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,时任泰康养老晋城中支总经理刘满香被警告,并罚款1万元。
值得一体的是,泰康养老保险旗下分支机构近期多次被罚。10月30日,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,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被罚5万元;10月20日,因未经批准设立区域服务中心,泰康养老江苏分公司被罚30万元。
值得一体的是,泰康养老保险旗下分支机构近期多次被罚。10月30日,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,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被罚5万元;10月20日,因未经批准设立区域服务中心,泰康养老江苏分公司被罚30万元。